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开展以自然恢复方式进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豫自然资发[2021]65号)、《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报送“已自然恢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专家评估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3年11月20日,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我公司开展了本次新密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自然恢复工程的评估工作。
我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访问,听取相关工作会议报告,收集与评估工作有关的调查成果、公告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等数据,于2023年12月30日编制完成《新密市“已自然恢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核查论证报告》。于2024年1月23日上午进行专家评审,经过一个半小时的汇报与沟通,专家一致认为《论证报告》提交的资料基本齐全,基本反映了评估区的生态现状,确定的65个图斑认定为自然恢复符合《关于规范开展以自然恢复方式进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豫自然资发[2021]65号)文件精神。
评审现场
评审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