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登封市大冶镇,矿区面积10.5367km2,采矿许可标高+360m至-26.75m;全区共有大冶东矿段4个矿体、炮房沟矿段4个矿体、烟波沟矿段5个矿体、火石岭矿段2个矿体,共15个矿体;截止2014年底全矿区查明铝土矿资源储量共计826.91万t,其中已采(111b)169.29万t,保有储量657.62万t((122b)368.88万t、(333)288.74万t)。矿山可利用资源储量293.27万t;设计利用储量220.41万t,其中:露天开采矿石量合计134.51万t,地下开采矿石量合计85.90万t。设计生产规模10.0万t/a,服务年限为21.75a。
本项目主要由露天采场(包括1号、2号、3号、6号、11号、15号采区露天采坑)、工业场地(包括1号地下采区各井口场地)、矿区道路、原矿山整治区(包括废弃的废石场、临时堆矿场、原堆渣区)、废石场(包括用作废石场的现有采坑)和输电线路等六部分组成。
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编制完成了《登封市金华矿业有限公司铝土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于2016年8月25日通过了河南省水利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并于2016年10月28日下发了“关于对登封市金华矿业有限公司铝土矿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豫水许准字〔2016〕第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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