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内乡县得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编制完成的《内乡县得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银洞沟银矿地下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16年08月送河南省南阳市安监局专家进行评审。经审核,认为内乡县得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银洞沟银矿地下开采建设项目在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吸收和采纳《可研报告》,以及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和预防,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编制单位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与完善,经评审专家复审后,取得了专家组评审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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